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政府

政府

1、唐宋宰相处理政务的地方。《资治通鉴》唐天宝二年:“李林甫领吏部尚书,日在政府。”注:“政府,谓政事堂。”《宋史·欧阳修传》:“其在政府,与韩琦同心辅政。”

2、指政权机关。如民国时的“国民政府”等。

猜你喜欢

  • 殿中侍御史里行

    官名。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始置,选三丞以上曾任知县人充任,掌纠绳百官,肃清纪纲。任职满二年除正任御史再供职二年即除三司或开封府判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 小辅

    官名。 西周置。掌乐之官。 《师��簋铭》:“命汝司乃祖旧官小辅、众鼓、钟。”

  • 锦衣卫右所指挥使

    官名。明置,见“锦衣卫中所指挥使”。

  • 大酋

    官名。周朝置。酒官之长。《礼记·月令》:“乃命大酋”。郑玄注: “酒熟曰酋。大酋者,酒官之长也。”官名。1、酒官之长。《礼记·月令》:“仲冬之月……乃命大酋,秫稻必齐。”注:“大酋者,酒官之长也。”2

  • 左右军巡判官

    官名。宋置,见“左右军巡使”。

  • 行政院

    官署名。民国置,为国民政府五院之一,全国最高行政机关。设内政、外交、军政、海军、财政、实业、教育、交通、铁道等部,分掌行政之权。又设蒙藏侨务各委员会,掌管特定行政事务。设秘书、政务两处,分理院务。设卫

  • 司业

    即“国子监司业”。官名。隋朝国子监于炀帝大业三年始置司业一人,唐置二人,为国子监祭洒之副,助祭酒教授生徒。见《通典·职官九·国子监》、《新唐书·百官三·国子监》。其后,宋、明、清皆置。见《宋史·职官五

  • 参赞厅

    官署名。清末筹办海军事务处所属之机构。宣统元年(1909)设。掌处内一切文牍庶务。置参赞一员掌厅事。辖秘书、庶务二司。二年,改秘书司为军枢司,庶务司为军储司。同年并入海军部。

  • 金部郎中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金部郎”互称,为尚书省金部曹长官。唐朝定置为户部金部司长官,从五品上。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珍大夫、司金郎中,寻各复旧。五代沿置。北宋前期为五品寄禄官,不预司务,神宗元丰(10

  • 特进

    初为对大臣的优待名义。西汉末始置,以赐列侯中有特殊地位者。东汉因之。加此者朝会时班次可进至三公下 (一说车骑将军下) ,得自辟僚局,车服吏卒等待遇仍从本官。退免大臣加此者仍得参与大政。三国两晋南北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