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
官署名。① 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宣统三年(1911)改隶军学处。掌陆军各学堂教育章程之厘定,教科书之审定,经费、房舍、图书、器械之管理,学生之招收、考试、毕业、出国留学,以及职员之奖罚革补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②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属海军部。掌厘定海军学堂教育宗旨、管理章程,承办海军学员的招生、考试、毕业、见习、奖惩,以及审定教材,采购图书器械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署名。① 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宣统三年(1911)改隶军学处。掌陆军各学堂教育章程之厘定,教科书之审定,经费、房舍、图书、器械之管理,学生之招收、考试、毕业、出国留学,以及职员之奖罚革补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②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属海军部。掌厘定海军学堂教育宗旨、管理章程,承办海军学员的招生、考试、毕业、见习、奖惩,以及审定教材,采购图书器械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拟轻车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0) 定制后,仍拟轻车将军等号。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此制实行于明初,见“回避”。
周朝称朝见天子的诸侯使臣。《周礼·地官·小司徒》: “小宾客,今野修道委积。”郑玄注:“小宾客,诸侯之使臣。”
官名,春秋时鲁国的司寇,为区别他国,故称鲁司寇,即周官司寇,掌邦禁刑狱。《史记·太史公自序》:“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周礼·秋官·司寇》:“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共属而掌邦禁。刑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一班,与电威将军同班;普通六年(525)定制后班阶稍降,列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
使职名。唐代宗永泰二年(766)以刘晏为东都京畿、河南、淮南、江南东西道、湖南、荆南、山南东道常平、转运、铸钱、盐铁等使; 以第五琦为京畿、关内、河东、剑南西道常平、转运、铸钱、盐铁等使。大历五年(7
官制用语。宋朝于定员以外,额外加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称添差。此仅有其名不管实事,则称添差不厘务。官员任用类别之一。宋制,于正额外再额外添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称为添差;或仅有其名而不处理政务者,则称
掌管或负责某事的小吏。《后汉书·杜根传》:“时和熹邓后临朝,权在外戚。根以安帝年长,宜亲政事,乃与同时郎上书直谏。太后大怒,收执根等,令盛以缣囊,于殿上扑杀之。执法者以根知名,私语行事人使不加力,既而
官名。西周置。掌田猎。《左传·襄公四年》: “兽臣司原,敢告仆夫。”杜预注: “虞人掌田猎”,“兽臣,虞人”。“虞人”的别称,掌田猎。《左传·襄公四年》:“兽臣司原,敢告仆夫。”集解:“兽臣,虞人。”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司市属官,掌管二十个市的政务。《周礼·地官》:“胥师,二十肆则一人,皆二史”,“各掌其次之政令,而平其货贿,宪刑禁焉。 察其诈伪饰行慝者而诛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