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从官
宋朝职役名。北宋初,职役有承符直、散从直、步奏官等名目,神宗元丰三年(1080),一律改称散从官。负责催收税赋、迎送官员等事,通常选三等以上户充。
公人名。宋代州役之一,掌追催税赋、迎送官员等公事,分属于判官、推官、司录、司法、司户等。宋初本有承符直、散从直、步奏官、人力等名称,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统一改为散从官,一般差二等以上人户充任。
宋朝职役名。北宋初,职役有承符直、散从直、步奏官等名目,神宗元丰三年(1080),一律改称散从官。负责催收税赋、迎送官员等事,通常选三等以上户充。
公人名。宋代州役之一,掌追催税赋、迎送官员等公事,分属于判官、推官、司录、司法、司户等。宋初本有承符直、散从直、步奏官、人力等名称,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统一改为散从官,一般差二等以上人户充任。
满语官名。武职。为“巴牙喇营”的统领官。后金天聪八年(1634)改称“巴牙喇纛章京”。清顺治十七年(1660)定“巴牙喇纛章京”汉译名为“护军统领”。
散阶称号。清朝乾隆二十年(1755),改宣武将军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四品之封赠。三十二年,属八旗者从四品亦封此。五十一年,改为宣武都尉。
官名。西汉廷尉属吏,主决疑狱。官名,汉置,为廷尉属官,掌刑狱案牍上奏事。《汉书·兒宽传》:“廷尉时有疑奏,已再见却矣,掾史莫知所为。宽为言其意,掾史因使宽为奏。奏成,读之皆服,以白廷尉汤。汤大惊,召宽
官名。北周置。掌傅弼太子,匡正其过失。亦作东宫左宫正。《周书·宇文孝伯传》: “(孝伯) 历司会中大夫、左右小宫伯、东宫左宫正。”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国防部长,掌理人力的筹划、运用。设司长(中将或同等官)、副司长(少将或同等官)各一人。司内分设需要、来源、利用三组。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官或同等官。
①官署名。唐朝设于陆浑(今河南嵩县东北),掌采伐材木,有监、副监、丞等官。属将作监。②官名。唐朝将作监所领太阴监长官,置一员,正七品下。官署名和官名。见“百工监”。
快行,又名快行家,为宋朝宫廷中的吏役,供奔走传达命令之役,皇帝出行时随从执衣服器物。元代也有;蒙古语作“贵由赤”。
吏名。金朝设在兵马司、统军司等军事官署。掌名籍、差遣文簿、行署文书、巡捕等事。唐代设置,由勋官充任,是军镇上的一种胥吏。
官名。东魏置。《梁书》卷五六《侯景传》: “侯景又遣其行台左丞王伟、左民郎中王则诣阙献策,求诸元子弟立为魏王,辅以北伐,许之。”职掌同左民郎中。
官名。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始置于浙西,不久诸州守臣亦加此衔,且许便宜行事。绍兴四年(1134)又置于江西。与安抚制置大使行移文字,许用公牒。属官有参谋、参议、主管机宜书写文字等。其官署为安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