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新监狱

新监狱

北洋政府仿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狱制设立的监狱。依照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公布的《监狱处务规则》规定,新监以典狱长为主官,下设看守长、候补看守长、教诲师、教师、医士、药剂师、技师、看守等。其内部组织采取三科两所制,即设置第一、第二、第三科和教务所、医务所两所。第一科,掌理各种文件规则的起草及审查,职员的任免,试验和赏罚,印信的典守与盖用,文书的收发与处理,在监人书信及领状等一切文书的收发,在监人须置物品的受付及保管,在监人刑期的计算及刑罚的执行处分,赦免、假释、减刑的申请及执行事务等;第二科,掌监狱警备及在监人的戒护检束,看守的勤务配置及教习训练,监房及诸门启闭及其锁匙的管理,在监人的押送,在监人的粮食、衣类、卧具、杂物的分给及保管,作业的督饬、检查,在监人的行状视察及接见、书信的监视检阅,在监人教诲教育的管理及赏罚的施行,监房及工场的检查及卫生消毒清洁法的施行以及在监人疾病死亡的处理等;第三科,掌物品的购入、收支及保管,建筑及修缮工事的施行,制作品的定做、保管、变卖,佣役的雇入,工业的种类选择,作业者的配置及转役等。教务所掌在监人的教育事项;医务所掌医疗事务。新监由司法部直接管辖,监狱行政掌于监狱司,监狱的人事管理则掌于总务厅。新监狱设有分监者设分监长以管理之。

猜你喜欢

  • 旅贲中郎将

    即“太子旅贲中郎将”。

  • 上都柴炭局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秩从六品。十六年,改提举司,升从五品。成宗大德八年(1304),复降为局,正七品。隶宣徽院,置大使、副使各二员。

  • 立忠将军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三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四品。武官名。北魏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四品下。

  • 司土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土司长官,掌各种陶器的制作。下设小司土下大夫、小司土上士以佐其职,领复工中士、陶工中士、涂工中士等官属。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改置下大夫为长官

  • 太子右监门副率

    官名。隋朝始置,为太子右监门率副贰,员二人,正五品上。唐朝复置,为太子右监门率府次官,员二人,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右崇掖卫副率,咸亨元年(670)复旧; 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又改右

  • 王府散骑郎

    官名。清置,亲王府四人,世子、郡王府三人,长子二人。掌佐长史理府事,均以世职领之。

  • 畲军

    元代福建的弓军,不出戍其他地方。

  • 中仪

    唐朝礼部员外郎之别称。

  • 宝钞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掌辖区印行钞币事务,为诸路宝钞都提举司之分设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立陕西宝钞提举司。后又在和林、四川、中兴等地设司,均非常设。明洪武七年 (1374)置,隶中书省,掌宝钞

  • 诏狱

    官制用语。官员犯重罪,皇帝下诏置狱,派专官审讯,称为诏狱。奉诏囚禁、审理犯人的机关,也指奉诏审理的案件。《汉书·文帝纪》:“降侯周勃有罪,逮诣廷尉诏狱。”《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宣帝地节三年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