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 西周置。 主司乐钟演奏的乐官。 《师簋铭》: “命汝司乃祖旧官: 小辅、众鼓、钟。”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大理院的长官,见“大理院”。
见“阑遗监”。
文职土官名。清制,贵州省置三人,广西省置一人,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
即“河吞大”。
官名。西汉属水衡都尉,领辑灈士,掌上林苑池中船舶,有丞。东汉省。官名,汉设此官,掌管船只,详见“辑濯”条。
武臣的差遣职务。五代时后唐与后周设置,掌京城内外治安事务。参见“巡检司”。
①官名。东汉桓帝延熹二年(159),置员一人,秩六百石,掌典图书秘记,校定文字,属太常。后省。三国魏文帝黄初(220—226)初,置为秘书署长官,掌管艺文图籍,员一人,三品。初属少府,魏明帝时王肃任此
西周之小学。《静簋铭: “王命静司射学宫”,“小子、众服、众小臣、众尸仆学射。”参见“小学”。
官署名。清初内务府所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重立内务府,改惜薪司设。掌理宫庭缮修工程事务。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无品级库掌十二人,八品催总一人,库守五十九人,分司其事。康熙十六年(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