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散大夫
官名。隋文帝始置,为正四品文散官。炀帝大业三年(607) 为从五品。唐沿置,从五品下。北宋初沿唐制,神宗元丰三年 (1080) 废罢文散官,改为新寄禄官,定为从六品,取代旧寄禄官中行郎中。金再置为文散官,从五品中,元改从四品,宣授。
官名。隋朝设的散官,从唐朝到元朝都没此官。唐宋文阶官,从五品下称朝散大夫;元朝升为从四品;明朝废。见《新唐书·百官一·吏部·吏部郎中》。
官名。隋文帝始置,为正四品文散官。炀帝大业三年(607) 为从五品。唐沿置,从五品下。北宋初沿唐制,神宗元丰三年 (1080) 废罢文散官,改为新寄禄官,定为从六品,取代旧寄禄官中行郎中。金再置为文散官,从五品中,元改从四品,宣授。
官名。隋朝设的散官,从唐朝到元朝都没此官。唐宋文阶官,从五品下称朝散大夫;元朝升为从四品;明朝废。见《新唐书·百官一·吏部·吏部郎中》。
官名。金贞祜年间置于外路,掌畜牧事务。设官有使,正七品;副使从八品;判官,正九品。
官署名。金朝属永丰库,掌生熟铁钉线。设都监二员领院事,不设攒典。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四年(993) 置,凡制敕有所不便者皆许封驳,依例施行之常程公事不得辄有留滞,设知给事中事为长官,以两制以上充任。不久废知给事中事,以本司隶银台司,由枢密直学士领之。后另设知封驳司
行政院直辖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三月二十八日公布的《管理英国退还庚款董事会章程》规定,本会由国民政府选派中国董事十人,英国董事五人组织之,有依照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大司乐司次官,亦称司乐下大夫。佐大司乐中大夫掌音律,教授乐舞,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正四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改称“小乐部下大
官名。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置,属宣徽院,秩从六品。十九年(公元1282年)升从五品。掌沙糖、蜂蜜煎造及方贡果木。设提点一人为主官,以达鲁花赤一人监临之;下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官名。南朝宋公府设中直兵参军,典领亲兵。梁始于皇弟皇子府设中直兵参军,陈沿置。北齐王府亦置此职。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晋书·苻坚载记下》:“坚於是以骁骑吕光为使持节、都督西讨诸军事,与陵江将军姜飞、轻骑将军彭晃等配兵七万,以讨定西域。”
西汉初年诸侯王封国的边郡。《汉书·晁错传》:“请诸侯之罪过,削其支郡。”颜师古注:“支郡,在国之四边者”。汉朝的行政区划是州、郡、县、乡。西汉初年诸侯王的封地很大,有的封地千里,辖郡很多,其封国的边沿
郡散吏名。汉代置,无实际职掌,考见“议曹掾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