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集使
外官入朝制度。唐玄宗开元八年(720) 定制,诸州都督、刺史或其上佐,每年轮流朝集,十月二十五日到京,十一月一日朝见,汇报民情风俗、属官考课,并进纳贡物、聆听敕命; 边要州及遭水旱灾州,都督刺史不必亲行,可以他官替代。
官名。唐代采用汉代上计使者之制,诸道每年派遣使者至京师朝觐皇帝并谒见宰相报告政务及岁计出入,称为朝集使。朝集使在参加朝会时可向皇帝提建议。如《旧唐书·太宗纪下》记贞观五年(公元631年)正月,“癸未,朝集使请封禅。”参见“上计使”。
外官入朝制度。唐玄宗开元八年(720) 定制,诸州都督、刺史或其上佐,每年轮流朝集,十月二十五日到京,十一月一日朝见,汇报民情风俗、属官考课,并进纳贡物、聆听敕命; 边要州及遭水旱灾州,都督刺史不必亲行,可以他官替代。
官名。唐代采用汉代上计使者之制,诸道每年派遣使者至京师朝觐皇帝并谒见宰相报告政务及岁计出入,称为朝集使。朝集使在参加朝会时可向皇帝提建议。如《旧唐书·太宗纪下》记贞观五年(公元631年)正月,“癸未,朝集使请封禅。”参见“上计使”。
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承司法处之命,分管刑事事项。设巡官二至三人,巡长十一至十二人。
禁军名。后晋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晋天福六年(公元941年)七月,改拱宸、威和内直军并为兴顺军,为禁军中的两军。
即超迁,指官员不拘资格及年资的升迁。《明史》卷一三八记明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帝谓吏部曰:‘资格为常流设耳,有才能者当不次用之。’超擢者九十五人。”同书《严讷传》记严讷于世宗时代郭朴为吏部尚书
官署名。北魏置。职掌不详,多以他官典本曹事务。《魏书·宿石传》: “(文成帝兴光 (454—455)中,(宿石)迁侍御史,拜中垒将军,进爵蔡阳子,典宜官曹。迁内行令。”
见“封桩库”。
辽朝官立学校。设于东京 (今辽宁辽阳),掌教授东京及附近州县生员等事。始置于道宗清宁元年 (1055)。
武官名。西汉设置,为护军都尉的属官, 王贺曾为之, 见《汉书·艺文志》。
国子学生职名。唐置于国子学,凡贡举及第人再经过考功考试,能日诵一千言,并口试策试学业,十条能答对七条者为合格,授以散官,在国子学中继续研读经书,俸禄赐会同直官例,初制二十人,开元中减为十人。大成通四经
见“左右伯”。官名,掌管西方的诸侯,即西方之长。王莽时以大阿、右拂、大司空、卫将军、广新公甄丰为右伯;以太傅、就新公平晏为左伯。见《汉书·王莽传》。
见“十飙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