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厩狱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属太仆、光禄勋。主治大厩、三署郎。东汉废。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属太仆、光禄勋。主治大厩、三署郎。东汉废。
官名。唐置,为秘书阁局的主官。见“太史局”。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享;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蒙古语,意为“乐师”、“琴师”。元朝司乐官员之称。
即寸白军。
参见“水部”。官署名。隋始置,为工部所属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制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水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渡口
1、官署名,汉置,属少府,其长官称内署令,秩六百石,掌内府衣物。《后汉书·殇帝纪》:“減太官、導官、尚方、内署诸服御珍膳靡丽难成之物。”注:“内署,掌内府衣物。秩皆六百石。”2、唐、宋两朝为翰林学士院
官署名。东晋初置,隶御史台,掌审核厩牧牛马市租。设侍御史掌其事。后分为外左库、内左库二曹。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三人,掌理会计、庶务事项。民国时期沿置。
工官。战国楚置。主持器物制造。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设置,见“县实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