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历
任官制度。明朝定以监生往各衙署历事制度。往各部掌写本之事,或随同御史出巡。往各司写本者,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通政司各四名,随御史出巡者四十二名,俱以一年为限,期满上选。
任官制度。明朝定以监生往各衙署历事制度。往各部掌写本之事,或随同御史出巡。往各司写本者,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通政司各四名,随御史出巡者四十二名,俱以一年为限,期满上选。
即“登闻鼓院”。
官名。辽朝北面官,总领围场事务。下置都管、使、副使等职。
官场用语。即臣下用上奏表章的形式表示自己与皇帝意见的不同。《晋书·卫瓘传》: “武帝敕瓘第四子宣尚繁昌公主。瓘自以诸生之胄,婚对素微,抗表固辞,不许。”
参见“荫监”。
官署名。①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设郎 (郎中) 为长官,管理都城畿内军队政令军务,属五兵尚书 (北魏及北齐初年属七兵尚书)。西晋武帝太康 (280—289) 中分为左、右两曹,东晋南朝仍并为一曹
官名。五代后梁置,掌洛阳苑囿园池之事。宋初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
官署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置,为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二十八年改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又设长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始置,为太史局伎术官阶官。
三国蜀汉行政区划。蜀汉疆域为益州全境,所辖仅为汉代十三州之一。乃析益州部分辖境置为梁州。益州治所在成都(今四川省成都市),梁州治所在汉中(今陕西省汉中东)。建兴七年(公元229年)诸葛亮伐魏,拔武都、
官署名。又称四译馆。明清掌译书事之机构。明永乐五年(1407)置,分设蒙古、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八馆。初隶翰林院,弘治四年(1491)设太常寺卿、少卿各一人为主官,遂隶太常寺。设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