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宫副部署
官名,辽置,见“十二宫都部署司”。
官名,辽置,见“十二宫都部署司”。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 (979)改司寇院置,掌各州刑狱,设司理参军领之。参见“司寇院”。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即司理参军的衙门,其前身是五代的马步院,有时以司法参军兼理。大州设有左右司理参军的,
清代户部内部机构,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置,掌审理八旗户口、田房诉讼之事,触犯刑律的,须合同刑部审理。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无固定员额,由户部堂官派委。
官名。战国秦置。在中央派驻地方的机构中担任副职官员统称。《睡虎地秦墓竹简 ·金布律》:“都官佐、史不盈十五人者,七人以上鼠(予)车牛、仆。”
学官名。西晋武帝咸宁 (275—280) 中立国子学,置一员,以教授生徒儒学,取履行清淳、通明典义者为之,若散骑常侍、中书侍郎、太子中庶子以上,乃得召试,并应对殿堂,备咨询顾问,隶国子祭酒。地位高于太
宋朝宝谟阁省称。
官名。西周始置。春秋战国沿置。乡里的行政长官。《令簋铭》: “舍三事命、众卿事寮、众诸尹、众里君、众百工、众诸侯侯田男。”《尚书·周书·酒诰》:“越在外服,侯甸男邦伯; 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
即银牌,又称平银牌。参见“牌符”。
即“多尔机昂邦”。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侍卫司长官。武官名。辽置,见“侍卫司(2)”。
官制用语,即量才授官。宋朝分选人注拟差遣窠阙为十等,每等为一选。第一选为两府司录,次赤令、留守、两府、节度、观察判官、少尹,顺次至第十选,为中下县、下县簿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