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炭司
官署名。明置,隶工部屯田司,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掌供皇室诸司柴炭。
官署名。明置,属工部。掌工部需用柴炭之事。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
官署名。明置,隶工部屯田司,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掌供皇室诸司柴炭。
官署名。明置,属工部。掌工部需用柴炭之事。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
北周封爵食邑制度。《周书·窦炽传》:“保定元年(561),(炽)进封邓国公,邑一万户,别食资阳县一千户,收其租赋。”其邑一万户是空有名义的虚封,能实际收到租赋的是别食之一千户。
即太子左监门率府,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为左监门率府。
①官署名。即缘边交市监,隋朝始置,畿内隶司农寺,畿外分隶诸州,置监一员、副监一员,掌缘边互市事。②官名。隋朝缘边交市监长官,各置一员,视从八品。官署及官名。隋于西北边地置交市监,属四方馆。掌与突厥族贸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为八镇将军之一。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二班,止授予在京都任职之官,普通六年(525)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二班。陈拟二品,比秩中二千石。武官名。梁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水司次官,佐司水中大夫掌河渠疏浚,灌溉及舟船运输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司水司长官,称司水下大夫。宣帝即位,复置六府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粮食部,督导粮食政策与粮仓管制的有关法令。
即“提点刑狱公事”。官名。宋置,又称“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提刑”,掌察所辖狱讼而平其曲直,所到审问囚徒,详覆案牍,凡禁系淹延而不决,盗窃逋窜而不获,皆劾闻,兼掌举刺官吏之事。见《宋史·职官七·提点刑
文勋官名。明置,以授正五品文官再考称职者。勋官名。明置,为文勋第九阶,秩正五品。
官名。北周置。《隋书·独孤楷传》:“其后数从征讨,赐爵广阿县公,邑千户,拜右侍下大夫。”正四命。官名。北周置,正四命,为侍卫之官,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隋书·独孤楷传》:“拜右侍下大夫”。
官制术语。指服用金印紫绶的官职,尤特指进为金紫光禄大夫。《周书·赵刚传》:“累迁镇东将军、银青光禄大夫,历大行台郎中、征东将军,加金紫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