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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设立某官。《左传·昭公元年》: “王伯之令也,引其封疆而树之官。”
建置、设立某官。《左传·昭公元年》: “王伯之令也,引其封疆而树之官。”
官制用语,宿将,老将、久从军旅之将。《史记·白起王翦列传》:“太史公曰……当是时,翦为宿将,始皇师之,然不能辅秦建德。”《汉书·外戚恩泽侯表·序》:“至乎孝武,元功宿将、略尽。”
宦官职名。宋置,见“祗候高班内品”。
参见“东京小冢宰”。官名。北周置,为东京六府的主官,秩正六命。任此职者见《隋书·房陵王勇传》:“出为洛州总管、东京小冢宰,总统归齐之地。”参见“小冢宰上大夫”。
选举科目。始于汉文帝前二年 (前178),虽非岁举,但两汉诸帝屡颁诏令诸侯王、公卿守相察举,常与方正、文学、能直言极谏者连称,也称贤良文学、贤良方正。三国亦置,非常制。西晋初有之,亦视为制科,因未规定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掌崇德宫汉人军马之政令。亦称“崇德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
唐玄宗开元(713—741)中置,给两京乞儿廪食,使居之。宋朝沿置。明朝初年亦令天下广置,收容、周济贫人。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在总厅隶属巡警部时期,司法警察事务本为警务处所掌。总厅隶民政部后,改警务处为行政处,另行成立司法处。掌预审人犯、科罚违警、捕送罪犯、侦探秘密等事,并管理司法警察。设佥事
满语官名。汉译为“左参议”。
又名“邸抄”、“邸报”。因抄录揭示于宫门之外,故名。详“邸抄”。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 《周礼》诅祝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下设诅祝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