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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校太保

官名。宋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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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任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的方式之一。特任官高于简任、荐任与委任。北洋政府规定,由大总统特令任用,如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属之。国民党政府规定, 凡国民政府以特令任命者为特任官,如各部会的长官。

  • 请老

    春秋时期卿大夫请求辞官养老。《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崔)成请老于崔,崔子许之。”

  • 尚冠

    女官名,战国时秦置,掌帝王冠冕,秦为宫中六尚之一。汉沿置,为五尚之一。后世并其职于“尚衣”。参看“五尚”条。官名。秦始置,属少府,汉初沿置,旋废,见《汉仪注》。

  • 北河总河

    见“直隶河道总督”。

  • 宗正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宗正上士属官。正一命。

  • 大方伯

    明朝左右布政使之别称。

  • 发解

    唐宋时解试取中后的士子,由主考部门解送至尚书省应礼部试,称为发解。

  • 庶务司

    官署名。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掌界务、防务、传教、游历保护、赏恤、禁令、词讼、巡警各事。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

  • 五贡

    清朝科举制度中五种贡生之总称。即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以五贡资格而获官者,均属正途出身。

  • 租曹掾

    官名。北齐诸州、郡、县置,租曹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