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校太尉
官名。宋设此官,为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宋设此官,为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司徒的别称。《史记·留侯世家》:“项梁使(张)良求韩成,立以为韩王,以良为韩申徒。”注:“徐广曰:即司徒耳,但语音讹转,故字亦随改。”司徒即宰相、丞相,佐国君掌国政。详“司徒”条。官名。《史记·留侯世
女官名。金设此官,正九品,掌御服。见《金史·百官三·内命妇品》注。
官署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属鸿胪寺,掌接待少数民族及外国来客。
“都录事”省称。
设官的制度。《管子·乘马》: “五聚命之曰某乡,四乡命之曰方,官制也。”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四班,是最高的一班,拟车骑将军,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为最高的一班,拟镇卫将军等三号。
州门下吏名。汉代司隶校尉与部刺史均置主簿,录閤下事,省文书。属于假佐一类的吏员。魏晋以后,州刺史亦置主簿,掌刺史的节杖文书,传令检校,为其喉舌耳目。其时主簿职既亲重,地位随之提高,《隋书·百官志》记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初沿置。春官府典命司次官,佐典命下大夫掌内外九族和玉帛衣服的礼制规格以及全国的僧、道等宗教事务。正三命。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罢。
官署名。① 明清地方征税机构。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司,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后改通课司为税课司、局。府称局,县称司。设从九品大使一人,典商贾,侩屠,杂市之常征,汇于府州县。清朝沿置,征纳地方店铺牙贴契税
官名。①北周“司城中大夫”省称。②即唐朝兵部职方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职方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职方郎中为司城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