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资
见“资(1)”。
见“资(1)”。
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为东织令副贰,主作郊庙文绣之服。成帝河平元年 (前28) 省。官名,佐令掌织文绣。参看“东织令”条。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于审刑司置,左、右各三人,正七品。佐左、右审刑掌其事。十九年审刑司并其官属俱罢。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福建道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每旗一人,辅助印务梅伦处理旗务,遇印务梅伦有事故时,由管旗参领或闲散札蓝代理之。
官署名。即“四川清吏司”。
官名。战国置。掌都邑土地人民政教的长官。《古玺汇编》第一三号: “平阴都司徒。”
唐、宋御史中丞别称。
官名。南宋初年置,为临安府行政长官。孝宗乾道七年(1171)罢,以皇太子领临安府尹事。九年复置。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官传》: “景明(500—504)中,(成轨为)尝食典御丞,(中谒者)仆射如故。”佐尝食典御负责帝、后御膳的烹制及进奉。参见“尝食典御”。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醯制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