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资
见“资(1)”。
见“资(1)”。
少皞的另一称号,见“少皞”。
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见“内阁修书各馆”。
官名。即公车丞。
民国时有议会,由人民选举代表组织而成,为合议机关。分国会(议院)、省议会、县议会三级。
官名。北魏少府所属有内署令,秩第四品。内署之职可能相当于南朝宋的中署,参见“中署”。
官名。战国秦置。主管王室犬政。《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可(何)谓‘宫狡士’、‘外狡士’? 皆主王犬者殹(也)。”
官署合称。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令开封府所辖开封、祥符两县置士、户、仪、兵、刑、工六案。大观二年(1108),令天下诸县皆仿此置六案。宣和四年(1122)大宗正司亦置。南宋又于临安府置。依案名分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从七品下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宋置,为武散官,从七品。见《宋史·职官九·武散官》。
官名。北齐置,掌并州尚书省五兵曹事务。《北齐书·皮景和传》:“又除并省五兵尚书,天统元年(565),迁殿中尚书。”其职掌与“五兵尚书”略同。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月选官员班秩之一。凡内外官缺出,以正班之员选补。单、双月选官缺,分别以进士、举人、恩贡、拔贡、副贡、荫生、散馆庶吉士、满教习、教习及捐输、应升、俸满即升、卓异、俸深、议叙、降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