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北周置,为防的主将,管理所辖区域的军政事务。多以刺史、郡守或都督数州及数防诸军事兼领此职,下设长史。江陵曾设副防主,余防不详。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亦置,掌同诸镇。官名。南北朝时设此官。
遥郡刺史简称。
官名。北魏置。亦简称“司农少卿”。四品上。协助大司农管理租税园苑仓储。北齐改名“司农少卿”。元朝仁宗皇庆二年(1313)亦置,员二人,属大司农司,从二品。官名。元置,为大司农司的佐官,员额二人,从二品
西夏军队职官。在行主之下,权正首领之上。分步、马两种。指高级军官。《晋书·刘琨传》:“每见将佐,发言慷慨。”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铠甲,为众司甲兵戈盾等官员之正长。《周礼·夏官》: “司甲,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郑玄注: “甲,今之铠也。司甲,兵戈盾官
官名。清朝户部所属内仓之主官。顺治十年(1653)设。初任满、汉司官,雍正二年(1724)改委本部满洲司官二人,二年一更代。下设经承一人佐理仓务。掌内仓之出纳。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官名。见“内
国民党政府任命人员考试中的一类。包括不属于高等考试和普通考试的各种考试,其情形较为复杂。按考试程度说,有的高于高等考试,例如县长考试,因为其资格比高等考试更高,不能列入高等考试的范围;有的程度虽与高等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 改巡警部参议设。正四品,左、右各一人。掌参议厅,任一部谋议之事。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卫生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撤,其事权并归民政科。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职员任免及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