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钞
见“科钞”。
见“科钞”。
官吏食其禄而不尽其职,在其位而不治其事者叫做尸禄。《三国志·魏书·曹植传》:“夫论德而授官者,成功之君也;量能而受爵者,毕命之臣也。故君无虚授,臣无虚受;虚授谓之谬举,虚受谓之尸禄,《诗》之‘素餐’所
官名。简称福建司郎中。① 明清户部福建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福建部郎中设,一人。南京户部福建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司士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掌百官名数,定其朝仪之位,辨其贵贱之等,并据考核以进退官员。下设司士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直秘阁简称。
官名。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掌检察民、刑事案件,即检察官之职。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东省特别区在哈尔滨设置高等审判厅和地方审判厅(附设简易庭),并在铁路沿线各地设置地方分庭(地方案件采用巡回裁判制度);均配置检察官一至三人,独立行使职权。另由司法部酌委外国人为咨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指京官外用。其例始于顺治十年(1653),以少詹事等官外用为司、道。后又定为: 詹事、侍读学士、中允、编、检可外用布政使、按察使、参政、副使等官。康熙二十五年(1686)翰林官外
官名。即秘书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秘书郎。官名。详见“兰台”。
官名,三国魏置,为郡太守的佐吏,掌郡的财政会计。《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犊民酉牧,年七十余,有至行,举为计曹掾;帝嘉之,特除郎中以显焉。”
官名。即礼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礼部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礼部郎中为司礼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礼部尚书》,参看“礼部郎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