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骑校尉
见“步兵校尉”。
见“步兵校尉”。
官名。金贞祜年间置于外路,掌畜牧事务。设官有使,正七品;副使从八品;判官,正九品。
明朝宦官,详见“御用监里监把总”。
官名。北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始置,为从七品贴职,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0年)置,为贴职之一。
官名。五代梁太祖开平三年(909)置,掌京都巡警之事。北宋于开封府、河南府、应天府置,与左军巡使分掌争斗及推鞫之事,正八品。
官名。北魏置,属太常。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 (499) 定为从七品下。
即“秋审处“。
官名。又称“典”。战国秦置。闾里的行政长官。《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 “某里典甲诣里人士五(伍)丙”。乡吏名。秦在战国时置里正,管理一里事务,后为避秦王赢政之讳改称里典。参见“里正”。
公府诸曹之一。三国魏置五兵尚书,中兵曹掌畿内之兵。东晋以后公府亦置此曹。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中兵曹,设中兵参军,南齐公府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亦置中兵参军;西魏字文泰为丞相,相府中亦置
官吏考核制度。明朝定为京察、外察之外的考察,凡执政者欲对官吏有所驱除时则行。万历十三年(1585)废。
官名。清末官书局长官。光绪二十二年(1896),京师原强学书局改归官办,遂设大臣一人总理局务。二十四年,官书局併入京师大学堂,又改称管学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