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署丞
官名。即武器丞。
官名。即武器丞。
1、天子的老臣。《后汉书·章帝纪》:“行太尉事节乡侯惠三世在位,为国元老。”2、宰相的别称。见唐代李肇《国史补》下。
官名。即“祠祭清吏司员外郎”。
官制用语。宋朝铨选制度规定,一定官阶的官员,积累一定任数、考数,可升任相应官职,如迪功郎以上改京官、文林郎以上改升朝官,即称合入。
清朝火器营之设于京师内城者。包括枪营,营兵为鸟枪护军,共二千五百一十六人; 炮营,营兵为炮甲,共八百八十人。设翼长一人,署翼长营总一人,营总三人,鸟枪护军参领四人,副鸟枪护军参领八人,署鸟枪护军参领十
①贡士之法,即由诸侯国或地方州郡每年向朝廷选送人才。《汉书·食货志上》: “诸侯岁贡少学之异者于天子,学于太学,命曰造士。行同能偶,则别之以射,然后爵命焉。”《文选》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 “兴廉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清理俄人旧案处附设的检察所的主官,主管检察事务。
爵名。三国魏文帝黄初二年(221)置。邑百户,奉孔子祀。晋武帝泰始三年(267)改为奉圣亭侯。爵名,三国魏封孔子后裔为宗圣侯。北魏时则称崇圣侯。
官名。北周置,正四命,为露门学的执教官。参见“露门学文学博士”。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散秩大臣。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户籍警卫、消防、防疫、卫生、救灾及保护森林、渔业等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撤,改设民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