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辽置,属北面皇族帐官,掌德祖皇帝三房族之事。
官名。《周礼》之制,邦畿千里。北周于王畿之内置畿法上士,正三命;畿法中士,正二命。各掌其畿的民数及狱讼,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官名。明清负责江南织造衙门之长官。明朝于南京、杭州、苏州各置提督织造太监一人,均由宦官充任。掌织造御用龙衣。清朝沿置,江宁、杭州、苏州三处各设织造监督一人。简称“织造”。例以内务府司员简派,一年更代。
周朝官吏品位等级的规定。《礼记·檀弓下》:“品节斯,斯之谓礼。”孔颖达疏: “品,阶格也; 节,制断也。”
官署名。唐高祖武德九年(626)改原修文馆而置,隶门下省。掌详正图籍、教授生徒,参议朝廷制度沿革、礼仪轻重之事。武则天垂拱(685—688)后以宰相兼领馆务,号馆主。中宗神龙元年(705)避太子讳,改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北魏置。《魏书·源贺传》:“(源贺)从驾临江,为前锋大将。”
官名。清末新设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组内阁,设会议政务处,置此职,以各部尚书充任。宣统三年(1911),改责任内阁,遂改设内阁总理大臣、协理大臣。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司法院的长官,其职权有四:一、综理全院事务,掌理司法行政权与司法审判权;二、为统一法令及变更判例会议主席;三、对于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的审判,认为有必要时,得出
参见“二千石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