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六班,代旧奋武将军,普通六年 (525)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四班。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六班,代旧奋武将军。
官名。汉朝县府属吏。晋朝沿置,员四人。官名,为州县佐吏,掌参与谋划,任位特殊。《后汉书·何进传》:“使洛阳方略武吏司察宦者。”晋沿置,员四人。
州吏名。北齐司州置,地位在都官从事之下,所掌则同。参见“都官从事”。
官名。地方高级军政长官。隋朝置总管之州,分上中下三等。中州各置一员,视正三品。炀帝即位废。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行政院的副长官。参见“行政院院长”。
明朝卫所制度。南、北两京各卫之外的卫所总称。各统于都指挥使司、行都指挥使司或留守司。参见“卫”。
封号。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位在德木齐之下。于北京、盛京、热河等地各设若干人。分掌寺庙佛教事务。
官名。西魏置,位在车骑将军之上。《周书·杨绍传》:“(杨绍)累迁车骑将军,通直散骑常侍、骁卫将军、左光禄大夫。”官名。汉代杂号将军中有骁卫将军,武帝封李广为骁卫将军;后省。《通典·职官十·左右骁卫》:
官名。五官中郎、五官侍郎、五官郎中统称,隶光禄勋所属五官中郎将,主更值执戟,宿卫宫殿门户,出充车骑。凡指五官中郎将所属的郎官。如五官中郎、五官侍郎、五官郎中等,其俸分别为比六百石、比四百石,比三百石;
僧官名。明清设置,秩未入流,其职为管理县内僧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