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官名。周朝设,为里邑之官,即里宰。周王室及陈国所设,掌宾客授馆。《国语·周语中》:“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司里授馆’。”韦昭注:“司里授客所当馆,次于卿也。”鲁国所设,掌大夫宅居之次。
官名。十六国前燕置。慕容俊破冉闵后,诈云冉闵妻得传国玺以献,于元玺元年(352)即皇帝位,封冉闵妻为此。见《晋书·慕容俊载记》
官名。辽朝北面朝官,南、北枢密院中丞司官员,在南、北院右中丞下、南、北院侍御上。详见“南枢密院中丞司”、“北枢密院中丞司”。官名,辽代南枢密院中丞司置此官,相当汉族官制中的御史台副长官,掌弹劾不法。《
蒙、元怯薜执事名。又译豁儿赤、忽赤、货鲁直等,蒙古语,意为“佩带箭筒者”,掌佩带弓箭轮值宫廷之侍卫。
官名。明清负责皇宫、东宫、皇城、京城内外各门官的总称。均以宦官充任。吴元年(1367)设,皇门使,副使。洪武二年(1369)改门正、门副。后只设门正一员,下属管事无定员,掌晨昏启闭,关防出入。统由司礼
官署名。南宋孝宗淳熙九年(1182)置,设提领一人,监官二人,掌桩管米收藏之事,非奉朝廷指挥不许支拨。属吏有职级一人,主管文字一人,贴司一人,手分一人。隶司农寺。
明清考核官员之制度。明初考察、考满之法并行。洪武十四年 (1381) 初定考满之法。其法三年给由,为初考,六年为再考,九年为通考。皆论所历之俸,分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之上、中、下三等。清天聪八年 (1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 (1381),置。选国子监监生中才学优等聪明俊伟之士,命之博极群书讲明道德经济之学,以期大用。
见“发运使”。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左、右候卫置二员,专纠弹之事。隋恭帝义宁元年(617)丞相府置二员。官名。隋末置,为唐代殿中侍御史的前身。《新唐书·百官志三》说:“隋末, 废殿内侍御史; 义宁元年(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