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王有时亦称奚部长。
官名合称。即唐朝司农寺属东都苑东、西、南、北四面监佐官,各置二员,正八品下,掌判监事。
官名。金代大理寺设知法十一人,从八品,女直司五人, 汉人司六人,掌检断刑名之事。
官名。清末京师高等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一人,正四品,简任。掌综理厅务并监督下级审判厅。官名,清末置,为京师高等审判厅主官,见“京师高等审判厅”。
惩戒机关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始置,为临时机构,必要时在中央或各省设立,议决关于委任官的惩戒。次年一月二十日公布《文官惩戒委员会编制令》,改为常设机构。设委员长一人,由各官署长官兼任
见“驻藏大臣左参赞”。
东汉末年曹操所置的养马机构,掌养马,其长官称令,副长官称丞。其后,魏晋南北朝也置。参看“乘黄令”条。
周朝未经王命而由诸侯国君任命的大夫。《谷梁传·文公二年》: “内大夫可以会外诸侯。”
官名。掌文书,位在正、书令史之上。魏晋南北朝尚书、中书、秘书等官署多置。亦省称主书。中书省初用武官,南朝宋以后改用文吏。北齐唯置于中书省,去“令史”之名。一说陈亦去“令史”名,隋复加令史,唐又除去。魏
官名。又称“圆明园营总”,圆明园八旗护军营统兵长官。雍正二年 (1724) 设,额设八人,每旗一人,正三品。掌率营众警夜巡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