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前统领转奏
官名。殿前转献官在《天朝爵职称谓》中称殿前统领转奏,见殿前转献官”。
官名。殿前转献官在《天朝爵职称谓》中称殿前统领转奏,见殿前转献官”。
金代部族军之一。太祖收国二年(公元1116年)五月置,由渤海八猛安组成。皇统五年(公元1145年)废。
官名,为“部郡国从事”的省称,详“部郡国从事”。州吏名。两汉司隶校尉与部刺史所属有部郡国从事史,魏晋沿置,称为部郡从事,为州刺史所属,职在检察一郡行政,即藩王之在境内者亦兼察之,其权甚重,不得用本郡人
“中书省”别称。原指禁苑中的池沼,魏晋南北朝设中书省于禁苑,掌管机要,故有此称。也可指中书省的主要官员。《晋书·荀勖传》:“(勖自中书监守尚书令)人有贺之者,勖曰: ‘夺我凤凰池,诸君贺我邪!’”亦简
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属官,统禁军虎贲士,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下设右虎贲率中士、右虎贲倅长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战国秦、楚等国置。主持制造兵器和日常用品。地位比工师稍低。秦兵器《十三年相邦义戈铭》: “十三年,相邦义之造,咸阳工师田,工大人耆,工樻。”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无定额,奏任。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官名。金代武散官正八品上称忠勇校尉,元代为正七品升授之阶。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元史·百官七·武散官》。武散官名。金始置,秩正八品上。元沿置,升秩为正七品。
官署名。明洪武五年(1372)置,掌诸王府护卫。详见“王府护卫指挥使司”。
文书名。即经皇帝批示过的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