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庭仪礼司左司副
官名。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改殿庭仪礼司副使为左、右司副,各一人,正八品,佐司正掌朝会典礼等事。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左、右司副等官并罢。
官名。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改殿庭仪礼司副使为左、右司副,各一人,正八品,佐司正掌朝会典礼等事。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左、右司副等官并罢。
文书名。又称邸报。宋朝门下后省每日编定朝廷有关大事,由给事中审定,交都进奏院印发全国,称朝报。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 (979)置,选牙校中晓法律、高赀者充任,属司理院。
官制用语,犹言“各个部门”。《后汉书·明帝纪》:“群司勉修职事。”
政区名。见“双头州郡”。
参见“左右备身五职”。
官名。西晋置。隶太子太傅、少傅。位在门下书佐上。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韩休及第。
官名。西汉置,为主将之下的副将、小将。新莽时曾普赐诸郡卒正、连帅、大尹此号。东汉、三国时为杂号将军中地位较低者,仅高于裨将军。魏、晋、南朝宋皆八品 (一说魏为五品);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
即虎视将军,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一人,正六品,奏补。职佐所长分理所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