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使司
官署名。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置。掌主民籍。各设民政使一人掌司事,下设佥事、科员及一、二等医官协助办事。宣统元年(1909),黑龙江省裁度支使,所管财政事亦归民政使司兼管。
官署名,清朝置,掌主民籍。其长官称民政使,从二品。下属有佥事、科员、医官等。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署名。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置。掌主民籍。各设民政使一人掌司事,下设佥事、科员及一、二等医官协助办事。宣统元年(1909),黑龙江省裁度支使,所管财政事亦归民政使司兼管。
官署名,清朝置,掌主民籍。其长官称民政使,从二品。下属有佥事、科员、医官等。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名。北周置。营军器监长官,掌管宫殿营建和军器制作,其下设有军器副监等以佐其职。地位很重要,齐王宇文宪以大司马、理小冢宰事兼之。
官署合称。省称三官。即西汉水衡都尉所属钟官、辩铜、技巧(一说为均输、钟官、辩铜)三官合称,因均在上林苑中,故名。武帝时禁郡国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其铜上缴三
官名。北齐置。为州刺史属官,位在典签上。州吏名。北齐置于诸州,见《隋书·百官志中》。
政区名。市的设置,萌芽于清末,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的《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规定,县治所在地称城,村庄屯集人口在五万以上的称镇。辛亥年(公元1911年)十月,江苏省响应起义独
官名。明清道官之一。分掌道教事务。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设二人,隶属于龙虎山正一真人。清顺治(1644—1661)中沿设四人,由正一真人保举、报部给札。秩七品。依例升补提举,缺出由知事升补。
官名。南朝置。除与内殿中监共掌皇帝衣食住行外,兼掌传达皇帝诏勅。品卑而亲近皇帝,幸臣常居此以弄权。参见“殿中监”。官名。南齐设置,见“殿中监”。
官名。三国魏置。《三国志·曹休传》“初,文帝分 (曹) 休户三百封 (曹) 肇弟纂为列侯,后为殄吴将军。”杂号将军名,三国魏置,掌帅军征伐或镇守。《三国志·魏书·曹休传·附子肇》:“初,文帝分休户三百
①兵部长官别称。因《周礼》以夏官司马掌兵,故名。参见“夏官”。②南朝梁太府、少府、太仆三卿的合称。③明初四辅官之一,即“夏官”。参见“四辅”。1、官名,为周朝六卿之一,即夏官司马,掌军政军赋(邦政)。
官署名。北齐置,属中侍中省。设内谒者局统、丞各一人,掌监引诸命妇入宫朝会,并定其班位。
官名。简称精膳司郎中。明清礼部精膳清吏司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膳部郎中设,一人,南京礼部精膳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七年(1650)增设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