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参议厅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设。掌一部谋议之事,议定本部法令章程。置左、右参议各一人,参事二人。设则例局、统计处。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设。掌一部谋议之事,议定本部法令章程。置左、右参议各一人,参事二人。设则例局、统计处。
官署名。两汉隶少府,设令、丞。两汉管理宫廷金钱、衣服及刀剑、玉器等珍玩的库藏、出纳,亦称中御府。东汉掌使役宫婢制作补完宫廷所用衣服等事,又置织室丞。三国因之。西晋改隶光禄勋,掌使役工匠制作宫廷所用器玩
官署名。明初设置,掌两浙盐政。下辖四分司: 嘉兴、松江、宁绍、温台。设都转运使一人,从三品,同知一人,从四品,副使一人,从五品,判官无定员,从六品,及经历司经历、知事、各盐课司、盐仓、批验所大使、副使
官名,周置,为六卿之一,掌国家教育。《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序官》:“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为六卿,各有徒属职分,用于百事。”注:“师古曰:冢宰掌邦治,司徒掌邦教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机构。雍正十二年(1734)置,以福建司选缺满洲郎中领其事。下设郎中、员外郎、主事无定额,由本部堂官酌派,唯有经承二人乃定制。掌核八旗土田、内府庄户,管理入官房宅地亩及征纳岁租之事
清末地方驻防军,亦称巡防队。光绪三十三年 (公元1907年) 因为防军、练军及其他绿营、团练等杂项队伍章制不一,经过挑选,汰弱留强,凡年在二十以上三十五以下,身体强健者,一律按新军编制改为巡防营。每省
1、指宦官、太监、老公。《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行》:“秦官,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长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注:“师古曰:中人,奄人也。”《汉书·石显传》:“元帝被疾,不亲政事,方隆好于音乐,以显久典事
官名。春秋晋置。下军之统帅。晋国军制分上、中、下三军,皆设将、佐。
官名。《晋令》规定:诸津渡二十四所,各置监津吏一人。北周置掌津中士一人,正二命;掌津下士,正一命。掌津渡川渎之制,并掌建造桥梁。隶属于冬官府司水中大夫。
官名。亦称监兑通判。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隶于总漕。清初以府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1667)改委各府通判三十三人,秩正六品。掌稽查米色之美恶,兑运之迟速,並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弊。光绪三十一年(
见“都军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