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河道总督
官名。清朝督理河东河道之最高长官。雍正七年(1729)改原副总河设,一人。驻济宁。总督河南、山东河道,掌理黄河南下,汶水分流,运河蓄泄及支河湖港疏浚、堤防之事。九年(1731)设东河副总河一人佐之。十二年,移驻兖州。乾隆二年(1737)省副总河,其后省设不定。光绪二十八年(1902)裁。从此河务无专官。
官名。清朝督理河东河道之最高长官。雍正七年(1729)改原副总河设,一人。驻济宁。总督河南、山东河道,掌理黄河南下,汶水分流,运河蓄泄及支河湖港疏浚、堤防之事。九年(1731)设东河副总河一人佐之。十二年,移驻兖州。乾隆二年(1737)省副总河,其后省设不定。光绪二十八年(1902)裁。从此河务无专官。
爵名。战国时楚、秦等国皆置。秦称彻侯,为二十等爵最高一级。汉朝沿置,因避武帝讳,故曰通侯、列侯。为最高爵位,金印紫绶。秦及汉初多以军功封授。自武帝时丞相公孙弘封平津侯始,丞相亦得封侯。诸侯王推恩分封子
官爵名,三国魏置,多用于封归降的北方少数民族。《三国志·魏书·鲜卑传》:“帝遣骁骑将军秦朗征之,归泥叛比能,将其部众降,拜归义王。”
官场用语。宋朝百官赴政事堂,枢密院议事,称为巡白。
官署名。为北洋政府时期组成国会的两院之一。参见“第一届国会”。
官署名。宋朝皇帝出征,则于所至之处置,设知行府事或权知行府事。太祖建隆元年(960),以石守信为扬州行营前军都部署兼知扬州行府事。开宝二年(969),以卢多逊权知太原行府事。八年,以马处璘权知润州行府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汉书·张汤传》记赵王上书告张汤所爱史谒居,“事下廷尉,谒居病死,事连其弟,弟系导官,汤亦治它囚导官,见谒居弟。”导官是春米工场,导官狱是拘系工场工人之处,后来其他罪人均可于此拘
杂任职名。唐置,属中书省,员额二十人。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额设五人,正八品。协掌各马厩、牧厂之牧马事。
官吏考课方式之一。唐代考课之制,分司考与校考。以诸司之长每年考核其属下的功过,分为九等,称为司考或初考。初考完毕之后,送尚书省总考,称为“校考”,参见该条。
官名。民国置,掌管技术。位在技监、技正之下。参看“技监”“技正”条。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技术部员,地位在技士之下。参见“技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