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书史
乡官名。晋朝千户以下乡置,位次啬夫。
乡官名。晋朝千户以下乡置,位次啬夫。
官名,汉置,属少府,为若卢狱的长官,掌治将相大臣和亲戚妇女。参看“若卢”条。
武官名。金置,见“武卫军都指挥使司”。
参见“右庶子”。官名。隋朝分庶子为左右。右庶子统典书坊。唐代置右庶子二人,正四品下,掌侍从、献纳、启奏;中舍人为之副贰。皇太子监国,下令书则画日,至春坊则庶子宣传,中舍人奉行。见《隋书·百官下》、《新
官名。三国魏始置,为大臣加号,意谓与三司即太尉、司徒、司空礼制、待遇相同,许开设府署,自辟僚属。两晋南北朝因之。北周置为勋官,九命; 武帝建德四年(575),改“开府仪同大将军”。隋置为散官名号,初为
战国时年俸为三百石粮谷的官吏。燕、秦等国置。《史记·燕召公世家》:“王(哙)因收印自三百石吏已上而效之子之。”
即“奚六部秃里太尉”。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置,分属考功司,掌曹掾官考课之事,由考功郎官领之。
妃嫔号。北魏太武帝时置,孝文帝改定内官后,在皇后之下,位视大司马。北齐武成帝河清(562—565)新令,位比丞相。后主武平五年(574)置左、右娥英后,降为比二大夫。
官职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职有清、浊之分,士族高门只出任与自己身分相适的“清官”,寒门则只能任“浊官”。由浊官迁任清官,则可大大提高其社会地位,故当时“其官唯论清浊,从浊官得微清,则胜于转”(《隋书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改巡警部尚书设。从一品。掌主版籍,整饬风教,绥靖黎物,以奠邦治。宣统三年 (1911),改民政大臣。官名。清末置,为民政部长官,员额一人。见“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