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仪正
官名。清朝銮仪卫之职官。顺治四年(1647)设。十一年定员二十四人,正五品。掌六所一卫治仪之事。宣统元年(1909)为避帝讳,改称治宜正。
官名。清置,属銮仪卫。銮仪卫左右中前后五所、驯象所、旗手卫所属各有治仪正,掌整肃仪仗,六所一卫所辖十四司,各有掌司事治仪正为掌印云麾使之副。十四司之外,另有驾仪管理治仪正三人,步辇管理治仪正一人,棕毯管理治仪正一人,拜褥管理治仪正一人。銮驾内外库、银库亦有治仪正,各掌库事。宣统初改称治宜正。
官名。清朝銮仪卫之职官。顺治四年(1647)设。十一年定员二十四人,正五品。掌六所一卫治仪之事。宣统元年(1909)为避帝讳,改称治宜正。
官名。清置,属銮仪卫。銮仪卫左右中前后五所、驯象所、旗手卫所属各有治仪正,掌整肃仪仗,六所一卫所辖十四司,各有掌司事治仪正为掌印云麾使之副。十四司之外,另有驾仪管理治仪正三人,步辇管理治仪正一人,棕毯管理治仪正一人,拜褥管理治仪正一人。銮驾内外库、银库亦有治仪正,各掌库事。宣统初改称治宜正。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司内上士内司服奄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制用语。又称削籍、落籍。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或请长假满一年,即予除籍。官员犯某些罪过,以除籍为处分,降为平民。文武官因故亡没者,例皆除籍。(1)指官员开除名籍,为官员处罚
①官署名。唐朝将作监下属机构,置于王屋(今山西王屋),掌采伐材木,有监、副监、丞、监作等属。②官名。唐朝将作监就谷监长官,置一员正七品下。官署名和官名。见“百工监”。
唐、宋、明三朝赐功臣之荣誉衔,即叙录其勋绩于 “功臣”一词之上。始于唐德宗奉天之役。自后,藩镇下至从军资深者,例赐之。宋初因袭,至元丰(1078—1084)乃罢。明初复赐。名目繁多,唐有从奉天定难功臣
官署名。即唐朝秘书省太史局(司天台),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史局。官署名。见“太史局”。
官名。参见 “山南江北道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金朝设于东平府。掌解典诸物、流通货币。长官为使、副使,秩正八品、正九品。下设勾当官、攒典等职。
爵名,汉武帝置,为“武功爵”的第二级,用来赏军功。《史记·平准书》:“请置赏官,命曰武功爵。”注:“《集解》瓒曰:《茂陵中书》有武功爵:一级曰造士,二级曰闲舆卫,三级曰良士,四级曰元戎士,五级曰官首,
官署名。元朝置,隶武备寺,秩从七品,掌制造箭矢。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清末理藩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因旧制设。一人,正二品,以蒙古贝勒、贝子贤者充。职掌同理藩院额外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