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宜正
见“治仪正”。
见“治仪正”。
官署名。元朝置。建置、品秩、职掌、设官皆同大都太仓。
官名。南诏官,中府主将。
官名,金朝置,从七品,掌疋帛颜色、油漆诸物出纳之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从八品。判官一员,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高等法院分院”。
宋代授予官吏差遣的方式之一,即“辟差”,见该条。
地方官府的小吏。宋朝董嗣杲《芜湖县》诗:“国库转亏商旅瘠,县官频易吏胥肥。”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大理寺置,掌拘催详断案八房断议狱案,兼管旬月申奏。
爵名。初指男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后仅为爵位名。食邑为县,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晋朝始置,位在开国子下,二品; 南朝沿置,梁开国诸男,位视比二千石,班次之; 陈置为九等爵第六等,六品,秩视二千石; 隋朝
官名。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安抚司之职官,位副使之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安抚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正七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
官名,为右校属下的小官吏。《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盆子与茂留军中,属右校卒史刘侠卿,主刍牧牛,号曰牛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