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缺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属此缺者有江苏之太仓、上海等十县,浙江之仁和、海宁等十七县,山东之诸城、胶州等七州、县,广东之东莞、香山等十三县,福建之闽侯等九县之佐贰、首领官。其历俸升擢与边俸同,俱三年俸满有政绩而无过失者,依例升用。乾隆(1736—1795)中定海疆久任之制,有至六年或八年方可升擢者,依地择人,不拘常例。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属此缺者有江苏之太仓、上海等十县,浙江之仁和、海宁等十七县,山东之诸城、胶州等七州、县,广东之东莞、香山等十三县,福建之闽侯等九县之佐贰、首领官。其历俸升擢与边俸同,俱三年俸满有政绩而无过失者,依例升用。乾隆(1736—1795)中定海疆久任之制,有至六年或八年方可升擢者,依地择人,不拘常例。
流外官名。宋于秘书省置正系名、守阙系名各六人,承长官之命,办理秘书省事务。
官名。唐朝秘书省司天台属官,肃宗乾元三年 (760) 置,一员,正六品上,为秋官正副贰。
汉朝选官制度。即考核选拔官吏时,按科别评定等第。科别因时国事而异。如武帝时规定博土选三科,高第为尚书。元帝永光二年 (前43) 又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勋岁以此科第郎、从官,以定
官名。西汉属太常,掌守陵园,东汉沿置,员一人,秩三百石。南朝宋华林园丞亦省称园丞。唐朝太子家令寺典仓署掌九谷、庶羞及园圃种植之事,亦置园丞二人。1、官名,为陵园丞的省称,为陵园令之副,属太常。《后汉书
官名,为公主家的值班小官。直,通值。见《汉官》或《后汉书·百官三·宗正》“诸公主……”注。
匈奴官名。位仅次于屠耆王。分左、右,居单于庭东西两方,各有分地,逐水草迁徙,多由单于子弟担任。下各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都尉、当户、且渠等官属,以管理辖地军政事务。匈奴王名,分左右,位次于左
官名。明清负责皇宫、东宫、皇城、京城内外各门官的总称。均以宦官充任。吴元年(1367)设,皇门使,副使。洪武二年(1369)改门正、门副。后只设门正一员,下属管事无定员,掌晨昏启闭,关防出入。统由司礼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由工部满、汉右侍郎兼管。掌理宝源局鼓铸事宜。光绪三十二年 (1906),工部改为农工商部,遂废。
①春秋时君王医职官员省称。《国语·晋语》:“平公有疾,秦景公使医和视之”,“对曰: ‘上医医国,其次医人,固医官也。”韦昭注: “官,犹职也。”② 吏名。南朝梁置,为郡县属吏。官名。春秋时晋、楚、鲁、
官名。明朝尚宝司副长官。一人,从五品,佐司卿掌宝玺、符牌、印章之事。后多以恩荫寄禄,作为勋贵大臣子弟之荣誉职位,遂无定员。官名。明置,为尚宝司的副长官,秩从五品,员额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