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
官署名。民国初期设此官署,直属国务院。负责拟定法律命令,审定各部院的法律命令案,拟定国家体制案,调查编译各国法制,保管法律命令的正本等。
官署名。民国初期设此官署,直属国务院。负责拟定法律命令,审定各部院的法律命令案,拟定国家体制案,调查编译各国法制,保管法律命令的正本等。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税务处各股股长的副职,见“税务处”。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首都建设委员会的长官。见“首都建设委员会”。
官名,秦汉皆置,为駼监副长官,掌佐駼监长养皇帝乘马。参看“駼监”、“駼监长”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次官,员二人,省称小司寇。佐大司寇卿掌刑政,主持刑法的制订及执行。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北周仿《周礼》之制设置,为大司寇卿的副职。《
官名。明清负责皇宫、东宫、皇城、京城内外各门官的总称。均以宦官充任。吴元年(1367)设,皇门使,副使。洪武二年(1369)改门正、门副。后只设门正一员,下属管事无定员,掌晨昏启闭,关防出入。统由司礼
辅助长官的官吏。《史记·礼书》:“自天子称号,下至佐僚及宫室官名,少所变改。”
周朝称各官府的正长。《尚书·周书·顾命》:乃同召“师氏、虎臣、百尹、御事。”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以伺察者为候官,谓之白鹭,取其延颈远望。”职掌参见“候官”。官名。北魏时管伺察候望的官员。《魏书·官氏志》:“(道武帝拓跋珪)制定官号……皆拟远古云鸟之义……以伺察
官名。即右威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威卫将军。
参与审核评议军国政务的一种名义。三国吴置,地位略低于“录尚书事”、“平尚书事”,亦宰相之任。《三国志·是仪传》: “迁偏将军,入阙省尚书事,外总平诸官,兼领辞讼。”西晋惠帝时曾令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