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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院参事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无定额,奏任。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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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御细部仓督

    官名。北齐置。参见“御细部”。

  • 帝王将土地、爵位赐予臣下。汉朝以后由皇帝发布诏令实行。宠臣或有自选封名者。

  • 行宫总监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上宫正五品,中宫从五品,下宫正七品,掌司皇帝行宫事务。

  • 小众人臣

    官名。商朝置。掌管理平民阶层事务。官名。商代设置,是专门“管理众人(奴隶)之事的小臣。卜辞说:贞:惟吴呼小众人臣?”(《续存》下四七六)

  • 次卿

    爵名。又称“亚卿”。春秋战国置。爵位低于正卿一等的卿大夫。《说苑·臣求》: “故百里奚为上卿以制之。公孙支以次卿以佐之也。”

  • 国信所回易库干办官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七年(1147) 置,掌国信所回易库。参见“回易库”。

  • 秃鲁华

    即“秃鲁花”。

  • 诸统军使司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边防官。设都统军使、副使、都监等,掌理边防军务。金置“统军司”,参见该条。

  • 标下

    ① 清朝督、抚等管辖下的绿营兵。清制,绿营兵组织分为标、协、营、讯,由总督统辖者称督标,巡抚统辖者称抚标、提督统辖者称提标,故以所统辖者称标下。②清朝下级武官对长官的自称,意为在其管辖之下。

  • 典选

    官制术语。指受命掌管官吏选举。有时非吏部官员或吏部官员调任他职后,亦得奉诏典选,兼理选举事务。《北齐书·源彪传》: “(后主)天统(565—569)初,(彪)入为吏部郎中,迁御史中丞,典选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