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法司案

法司案

官署名。南宋置,属吏部尚书右选。

猜你喜欢

  • 财政处大臣

    官名。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五月,始以“钦命办理财政事宜”名义任命,同年九月又续派副职,以“会办财政处事务”名义任命。财政处并入度支部后,财政大臣罢废。参见“财政处”。

  • 金龙船衙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船只。

  • 军帅书理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军帅四人,官阶为职同师帅,为军帅处理文书事务。

  • 县录事

    县门下吏名。汉晋于县置录事史,北魏改称录事,地位在县主簿之下。北齐沿置。北周与隋代县无录事,唐代复于县主簿下置录事。宋以后县唯置主簿,无录事。参见“录事”。

  • 大木厂

    官署名。明朝工部营缮司所属五大厂之一。掌贮木材,以供营缮。

  • 督理街道厅

    官署名。参见“督理街道衙门”。

  • 侍正府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二品。设于文宗至顺二年 (1331),掌内廷近侍之事,领四怯薛速古儿赤四百人、奉御二十四员及拱卫直都指挥使司。官署名。元置,掌内廷近侍之事。其官有侍正(正二品)、同知、佥府、侍判、

  • 里门亭长

    乡吏名。汉代居延边塞,里有门亭,设门亭长,掌守护里门,监视出入。

  • 左右

    君王近臣代称。《左传·昭公六年》:“左右谄谀。”《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左右欲刃相如,相如张目叱之,左右皆靡。”

  • 开坊

    明清制度,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升任詹事府左、右坊之职务(如中允,赞善之类),即称开坊。詹事府之官职,本专备翰林升转,故有此称。清末光绪二十八年(1902),詹事府裁撤,而翰林升任他职,亦沿旧说称“开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