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副大臣
官名。清末法部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法部侍郎设。一人,正二品,特简。佐大臣管理部务。
官名。清末法部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法部侍郎设。一人,正二品,特简。佐大臣管理部务。
官名。即“守道”。官名。简称巡道,明清时设置。明永乐时常令方面官巡视民间疾苦,后遂以布政司右参政、右参议分守一定地域,督察所属府州县,称为分守道。分每一布政司辖区为若干道,其建制增减无定。据《明史·职
官名。唐朝侍御史年资深者一人判台 (御史台) 事,知公廨杂事,谓之杂端,权任甚重。后作为侍御史别称。官名,唐代御史的别称。唐代御史台有御史六人,职令长的主台内事务,称台端,其余称端公,掌管杂事的称杂端
司门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名。隋文帝置主客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一人,另置主客承务郎一人,旋又改称司蕃承务郎,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主客员外
皇帝临终前遗诏所定协助新主之大臣如清朝咸丰帝临终前定载垣、肃顺等八人为顾命大臣。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御史台五使之一,专掌祭祀入阁监食。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唐有廊下食使,宋初改称廊下使,属御史台。以御史临时充任,专掌入閤监食。元丰改制后废。参见“廊下食使”。
官名。唐朝宰相职衔名义。中宗神龙元年(705) 以后,不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而为宰相者,必加此衔; 尚书左、右仆射自高祖至武则天长安四年(704) 为当然宰相; 中宗即位,豆卢钦望自开府仪同三司拜左仆
郡散吏名。汉代置,无实际职掌,考见“议曹掾吏”。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福。见“六爵”。
官署名。元朝置,掌转运军需粮草。世祖中统三年(1262)由军储都转运使司改置。四年,改为漕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