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平准令”。
官名。清末置。(1)为民政部参议厅统计局的主官,见“民政部参议厅统计局”。(2)为大理院详谳处的主官,见“详谳处”。
官名。清朝算学馆负责教授算法之官员,一人,由汉人充任。详“算学”。
官名。元置,为储政院的副主官,员额二人,秩正三品。
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掌帅军征伐或驻守。《三国志·吴书·吴主传》:“权年十五,以为阳羡长。郡察孝廉,州举茂才,行奉义校尉。”
官名。清朝左、右翼宗学之职官。协助总管办理宗学事务。左、右翼各设八人,食八品俸,以宗室中分尊年长者引见补授。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名,仍置司太原,为内八道监司之一,直隶御史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置,以判磨勘司官兼掌。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籍其名件而督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署名。宋咸平四年(公元1001年)置,以都磨勘司兼掌,属三司。凡支收
官名。晋于王国置牧长,掌畜牧牛马之事。
官名。隋文帝所置内官六典之一,隶尚服,置三员,视流外二品,掌内宫巾栉膏沐。宫中女官名。隋文帝时置,员额三人,为尚服的属官,掌巾栉膏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