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酒库使
官名。五代后周始置,为诸司使之一。宋朝沿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废。
官名。五代后周置法酒库,供宫廷与祭祀、给赐之用,设法酒库使以掌其事。宋沿置,属东班诸司使,通常无职掌,仅作为官员迁转之阶。
官名。五代后周始置,为诸司使之一。宋朝沿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废。
官名。五代后周置法酒库,供宫廷与祭祀、给赐之用,设法酒库使以掌其事。宋沿置,属东班诸司使,通常无职掌,仅作为官员迁转之阶。
官名。清置,满汉各一人,掌巡视五城(东西南北中五城),绥靖地方,剔除奸弊。其职掌与巡视五城御史完全相同。《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六科》:“雍正初,以六科内升外转,始隶都察院。凡城、仓、漕、盐与御史并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前锋参领。
官名。宋置。见“客省”。
官名,掌供天子咨询。《礼记·文王世子》:“虞夏商周有师保,有疑丞。”《尚书大传》:“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天子有问无以对,责之疑;可志(记)而不志,责之丞。”
官名。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开封府置士、户、仪、兵、刑、工六曹,设左司录事、右司录事各一人,分领六曹之事。
郡守的副职。元虞集《道园学古录二·送人之剑阁倅寺》:“乡人游雪界,郡倅试冰衔。”清朝称府通判为郡倅。参看“通判”条。
官署名。元朝置。元末为管理并协调指挥各地地主武装抗击农民起义军,于惠宗至正十年(1350),于广西、湖南、湖北等处分别置义兵千户所,免除地主武装的差役,使其一心对付农民军。以后于江西等地又续有建置,迄
官名,汉置,掌收工税等。详“工官”、“工官令”条。
官名。国民党政府内政部设置,员额八人,掌内务行政中各项编审工作。教育部所属国立编译馆亦置,分编审、编审员与特约编审。参见“编译馆”。
学校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置于甘肃。宣德十年(1435)诏令于全国各卫分置,设教授一人,训导二人,职专教授生徒。学生为军生,军生中有廪膳生。其制与府、州、县学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