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制定的法令条规。《战国策·秦策一》:“科条既备,民多伪态。”
唐朝翰林学士擢拜将相所出宴饷学士院同僚之资。自昭宗乾宁三年(896)陆扆入相始,为将相者纳二百千,为使相者五百千,为观察使者三百千,为度支使者纳三百千,为盐铁使者纳二百千,为户部尚书者纳一百千。
即“太子左宫正”。
官名。清朝尚虞备用处之职官。位管理大臣之下。额设一人,正三品。协助管理大臣掌处内日常之章奏文移事务,并兼任粘竿长头等侍卫,掌翊卫扈从事。
官署名。辽朝置,掌东京诸军戒严执法等事。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置。见“户曹清吏司”。
官名,王莽置,掌察举非法。见《汉书·王莽传》。
官名。见“内翻书房”。官名。清置,为内翻书房的主官,见“内翻书房”。
见“发运使”。
官名。西晋置。统领命中虎贲,负责皇帝宿卫侍从,员二人,由骁骑、游击将军分领。与虎贲、羽林、异力、上骑督并称二卫五部督。大驾出行时,分领左右骑队扈从。武官名。晋代二卫置武贲、羽林、上骑、异力、命中五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