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仪副监
官名。唐置,见“太史监”。
官名。唐置,见“太史监”。
官名。元朝供膳司设辅用库,其长官为大使,掌规运钱息,以给供需。见《元史·职官三·辅用库》。
即“崇德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的直辖机关。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临时执政下令废止国务院法制局官制,公布《临时法制院官制》,改国务院法制局为临时法制院,成了一个由行政支配的变相的立法机关和设计机关。其任务是
见“十飙将军”。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掌各省巡警学堂,编译各国警察法规、专书。辖课程、编辑二科。置郎中一员,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二人,三十二年,司撤,事归民政部。官署名。清末置,属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财政方面的法律案 。
官名。元置,为典瑞院的长官,秩正二品,员额四人。
官名。掌郊庙祭祀杂役。三国魏置,隶太常属官太庙令,八品。两晋、南朝沿之。北魏分太常斋郎与祀官斋郎,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前者为从七品中,后者九品中。唐朝太常寺置太庙斋郎(后归宗正寺)一百三十人,
官名。北齐置。掌并州尚书省三公曹事务。其职掌与“三公郎中”略同。
官名。唐置,为采访处置使的佐官,员额二人。后改为“观察支使”,参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