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浙江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协道,分察在京诸司及各省刑名,至是按道办事。十七年(1752)俱定为从五品官。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浙江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协道,分察在京诸司及各省刑名,至是按道办事。十七年(1752)俱定为从五品官。
①官称。西周至战国为天子、诸侯所置执掌军政的高级长官。秦、汉为中央高级官员的尊称,位次三公。如太常(奉常)、光禄勋(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典客)、宗正、大司农(治粟内史、大农令)、少府、
即“精奇尼哈番”。
郡分职诸曹之一。晋置,《金石录》二○《彭祈碑阴》有车曹史,可能是掌管郡内车辆之事。
官名。东汉太常所属有赞飨,西汉无考,可能是东汉时所置,秩六百石。赞是佐的意思;飨同亨,也就是烹。赞飧的职掌可能是佐助太常掌理祭祀宗庙、天地时所用牺牲等祭物的烹制之事。
官名,金朝置,从八品,掌拘收退朴等物及出给之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正九品;判官,从九品。见《金史·百官三》。
参见“工曹”。
官署名。明初于各省置,掌一方军政。洪武八年(1375)俱改为都指挥使司或行都指挥使司。
官名。元朝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司长官。
官名。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河南府左、右司马置,员二人,从四品下,掌贰府州之事,岁终则更次入计。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乾隆七年(1742)设。四人,以刑部笔帖式充任。掌收发文件。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