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海军总司令部

海军总司令部

海军指挥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原隶军事委员会。民国二十七年 (公元1938年)行政院的海军部裁撤, 其经营事务归并海军总司令部。民国三十四年 (公元1945年) 海军总司令部曾一度缩编为海军处,改隶于军政部。次年国防部成立时又恢复海军总司令部的建制,为国防部所属四大军种司令部之一。管理海军各舰队、学校、工厂、港口司令部等。设总司令一人,为上将级,副总司令一人,为中将级; 参谋长一人, 为少将级; 下辖各室、署、处。总司令办公室掌理文书及事务性业务。设主任一人、为上校或中校级; 参谋、副官、秘书各二至三人,为少校以下军官或同等官。各署为一般性参谋业务机构:第一署掌理海军人事,凡培养、铨叙、任免、考核、奖惩等事项均属之;第二署掌理有关海军国内外情报的收集、研究、判断,兼掌战史业务;第三署,掌理海防计划及其实施,海军作战计划及其实施,舰队调遣运用等业务;第四署,掌理海军补给的筹划、实施以及军工生产等业务;第五署,掌理海军各机构编制和筹建,训练计划的拟定以及对海军学校的督导等业务;第六署,掌理海军有关科学技术方面的发展研究。各署设署长一人,为少将或上校级;副署长一人,为上校或中校级。署下各设二至四处,处长为海军中校,处下设科,科长为中校或少校,各科设参谋人数不等,为少校以下或同等官。各处为特别参谋和行政机构:新闻处,掌理海军机关、部队的一切政治工作,财务处,掌理海军经费的筹划、管理及颁发,兼掌预算业务;监察处,掌理所有海军部队的纪律、财务管理的监察业务;军法处,掌理海军机关、部队的军法事宜;军医处,掌理海军各卫生机构的筹建、管理,药物、器财的筹划、补充、保管等业务。副官处掌理本部人事、文电、收发、通信、档案等业务;总务处,掌理本部行政及事务性工作。各处设处长一人,为上校或中校级。处下设二至四科不等,各设科长一人,为中、少校或同等官;各科参谋、科员三至五人不等,为海军少校以下军官或同等官。

猜你喜欢

  • 领侍卫

    官名,清朝置。正一品,掌董帅侍卫亲军,偕内大臣、散秩大臣翊卫扈从。协理、主事、笔帖式,分掌章奏文移。侍卫掌营卫周庐,更番侍直。行幸驻跸如宫禁制。朝会、祭祀出入,则卫官填街,骑士塞路。领侍卫内大臣、侍卫

  • 太子师友祭酒

    官名,王莽置,为辅佐太子之官。《汉书·王莽传》:“又置师友祭酒及侍中、谏议、六经祭酒各一人,凡九祭酒,秩上卿。”

  • 散骑侍郎

    官名,三国魏吴皆置,属散骑省,员额四人,五品。掌侍从左右,顾问应对、规劝得失;与散骑常侍等共平尚书奏事。西晋置,东晋罢。南朝复置,属集书省,掌文学侍从,收纳章奏,劝谏纠劾。北朝也置,且兼修国史。隋初属

  • 开稻田使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734)遣中书令张九龄充河南开稻田使,于许、豫、陈、亳等州置水屯。

  • 四排岸司狱

    监狱名。宋制,东南西北四排岸司各设有狱,以拘禁在纲运过程中阻碍装卸或盗窃货物的人犯。参见“四排岸司”。

  • 巫医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以禳祷之术治疗疾病。《论语·子路》: “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管子·权修》: “上恃龟筮,好用巫医,则鬼神聚崇。”

  • 步兵科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步队、陆军警察队、军乐队一切事宜,以及军士以下人员之补充,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并管理步队专科学堂、各镇操场、靶场事。置科长、

  • 典牧署丞

    官名。即典牧丞。

  • 盛京银库

    官署名。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顺治十五年 (1658) 置。设掌关防郎中一人,副关防一人,司库二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为经会司掌管银钱之收藏。

  • 县政府地政科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土地局后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土地测量登记、土地征收、垦荒、业主佃户争议处理、土地使用重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