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消防队总理

消防队总理

官名。清末巡警部置消防队,为全国最高消防组织,专司救火并分掌巡逻、要差勤务,设总理为主官,由巡警部选派司员兼任。其下设统带官一人,帮带官一人,五品警官兼队长三人,六、七品警官各六人,八、九品警官各八人,分队长、队兵约五百人。内部组织分内勤处、外勤处、一大队、二大队、军乐队。内勤处设队长一人,分队长二人,均由警官兼任;书记四人,掌文牍禀件登记,官兵进退、告假、功过赏罚,保存消防器具,检查军装军械,颁发薪俸及其他杂务。外勤处,设队长一人,分队长二人,均由警官兼任,书记四人,掌调查京师内外城各处水利情况,探访并防备火灾,分派各项差使,稽查各队及操练事项,并辖东、西三座门分遣队。分遣队各设队长一人,由警官兼任;分队长三人,兵三十名。消防一大队与二大队,其下各分中队、小队。军乐队设有喇叭手等员。民政部成立后,消防队改隶民政部,设总理兼统带一人为长官,帮带一人为副长官,以下所设官与内部组织与以前同,惟增队兵名额为七百人。

猜你喜欢

  • 采金局

    采金机构。北洋政府为解决铸币材料,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六月设置,属财政部。依照同年八月十一日公布《财政部采金局暂行章程》规定,设总办一人,技师若干人,文牍主任和调查主任各一人。后以收效没有把握

  • 露门博士

    “露门学文学博士”的省称。

  • 露门学文学博士

    学官名。北周武帝天和二年(567)置露门学, 以萧㧑、 唐瑾、 元伟、王褒任之,教授学子,四人皆为公卿中的文学之士,任官中大夫,可知其职之重。皇太子亦曾在此受教。参见“露门学”。官名。北

  • 官署通称,即分科办事机构。战国时秦国郡县所属职事部门泛称曹。《睡虎地秦墓竹简 ·语书》:“发书,移书曹,曹莫受,以告府,府令曹画之。其画最多者,当居曹奏令、丞”。汉朝自公、卿至郡县皆分曹治事。主管者正

  • 织锦匠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织刻丝粧缎。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 典驼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骆驼的饲养及使役,下设典驼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右使人

    见“左右使人”。

  • 刑部左曹

    即“刑部左厅”。

  • 司珍大夫

    官名。即金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金部郎中。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金部郎中为司珍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 柱下令

    官名。《汉书·高帝纪》记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王恬为柱下令。此柱下令恐即为侍御史的别称。参见“柱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