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清商令

清商令

官名。① 三国魏置。管理后宫门户宫女事务。有丞。《三国志·齐王纪》裴松之注引《魏书》:“(帝)于陵云台曲中施帷,见九亲妇女”,“使保林李华、刘勋等与(郭)怀、(袁)信等戏,清商令令狐景呵华、勋曰:‘诸女,上左右人,各有官职,何以得尔?’”晋沿置。隶光禄勋。南朝不置。② 隋朝所置乐官。为太常寺清商署长官,从八品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罢。参见“清商署”。


官名。1、三国魏置,掌后宫门户及宫女等。《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齐王芳》:“遣芳归藩于齐,以避皇位。”注:“《魏书》曰:(芳)使保林李华、刘勋等与(小优郭)怀、(袁)信等戏,清商令令狐景呵华、勋曰:诸女,上左右人,各有官职,何以得尔?”晋沿置。

2、隋置,为太常寺清商署长官,掌乐队及歌舞演员。

猜你喜欢

  • 福晋

    满语,妻子或贵妇之意。清制,亲王、郡王以及亲王世子的嫡、继正室封福晋,侧室封侧福晋,福晋视其夫之爵位而分别称亲王福晋、世子福晋、郡王福晋。每五年一次由礼部题准给册。清朝的亲王、郡王及亲王世子之正妻称福

  • 镇公所

    即镇政府,民国置,办理全镇事务。有正、副镇长各一人。县以下的基层组织。国民党政府设置,与乡公所组织及职掌相同。参见“乡公所”。

  • 宝和等店提督太监

    宦官职名。明制宫中所属有宝和、和远、顺宁、福德、福吉、宝延六店,经管各处客商贩来杂货。设提督太监一人,其厅廨设在宝和店。一年所征收的银子约数万两,除正项进御前外,其余均为提督内臣公用。

  • 京师内外城地方检察厅检察长

    官名。清末京师地方检察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正五品。掌领本厅所司检察事宜,监督所属各官。

  • 地方审判厅厅长

    官名。为“地方审判厅”的主官,见该条。

  • 黄散

    “黄门侍郎”、“散骑常侍”等门下官员统称。《陈书·蔡凝传》: “黄散之职”,“须人门兼美”。指黄门侍郎与散骑常侍。二者同为门下省官员,晋朝以后,共掌尚书奏事,故合而简称黄散。《晋书·陈寿传》:“杜预将

  • 宗女

    清朝对不入格格五等(即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之宗室女儿之称呼。入八分公侧室所生女以上者,给五、六品俸,不封授,不入八分公以下之宗女,不给俸,不封授。参见“格格”。

  • 集英殿修撰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正六品贴职。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为最高等贴职,位次于待制。南宋用以尊宠六部权侍郎之补外官者。

  • 山东科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 司州刺史

    官名。北魏置。治洛阳。北魏孝文帝太和 (477—499) 中,拟迁都洛阳,故特崇其位,在诸州刺史上,属官有功曹、都官、主簿、司事、从事、录事及诸曹掾史。太和十七年定为从二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