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之爵位。《汉书·高帝纪下》:“夏五月,兵皆罢归家。诏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復故爵田宅。”注:“师古曰:復,还也。”
官名。南朝梁、陈置,有丞。隶少府卿。
即“太子少师”。见“宫衔”。
官制术语。即官员本来所属的官署。《魏书·辛雄传》: “庄帝曰: ‘卿且还本司,朕当别有处分。’”
官名。南朝宋置。《南齐书·虞愿传》:“(宋明帝)体肥憎风,夏月常著皮小衣,拜左右二人为司风令史,风起方面,辄先启闻”。
官署名。明朝南京宦官衙门的统称。即指永乐(1403—1424)迁都北京后留置于南京的原宦官十二监、四司、八局,共二十四衙门。
官名。元于太禧宗禋院置同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人,为太禧宗禋院的佐官。
即“甲喇”。
官名。十六国后燕慕容垂燕元元年(384)置, 以翟檀为之。北魏太武帝神䴥四年(431)亦置,位在太尉之上,后罢。北魏末复置,位在丞相上,用以位置权臣。尔朱荣自大将军迁此,后尔朱兆,高欢先
清朝官员之俸饷。指王公百官额定之俸禄。有俸银、俸米、俸缎等名目。凡官俸皆分别依等发放。宗室之俸分二十一等,公主格格之俸分十四等,世爵之俸分二十七等,文职官之俸分十等,八旗武职官之俸分九等,绿营武职之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