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热、察、绥都统府审判处

热、察、绥都统府审判处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特区,均于都统府内设置审判处,作为区内的审判机关,由都统监督司法行政。审判处以都统辖区为其管辖范围,其职掌除受理蒙民的诉讼案件外,并受理不服区内县知事判决而控告的民事刑事案件。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六月二十日司法部重刊《法院编制法》规定,审判处设处长一人,由司法总长呈请大总统简任或由当地道尹兼任。处内分设民事和刑事两庭,各设审判员一人、学习审判员二至四人,书记官二至五人,承发吏和检验吏各若干人。若按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二十一日公布的《热河都统府归绥将军府审判处暂行条例》的规定,则审判处长得由民政厅长兼任,审判员、学习审判员作审理员;又规定司法警察以民政厅巡警兼充。

猜你喜欢

  • 谋主

    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掌顾问应对、参谋军事。《三国志·吴书·孙策传》:“(以)彭城张昭、广陵张紘、秦松、陈端等为谋主。”谋主即谋士。

  • 诸色库大使

    官名。元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置诸色库,秩从八品,属大都留守司。掌修内材木及江南征索异样木材,并应办官寺斋事。设大使一人为主官,下设副使一人,司库二人。

  • 直盪副都督

    官名。北齐左右卫府有直盪正副都督,掌左右厢护卫。见《隋书·百官中·左右卫府》。

  • 同平章国计

    官名。唐朝宰相名号,指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唐会要·名称》: 太宗贞观四年(630)“戴胄除民部尚书,与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同平章国计”。

  • 二甲

    官制用语。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980)殿试,始分进士为甲、乙两等。太平兴国八年,分为三等,称三甲,其第二等称二甲。宋朝时每科所分甲数及每甲所取人数皆不固定。太宗端拱元年 (988)、二年取进士皆未

  • 宝章阁待制

    见“宝章阁”。官名,宋理宗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置,位在学士、直学士之下,掌更直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宝章阁学士”条。

  • 保颐大夫

    金朝太医阶官名。二十五阶之第四阶,秩正五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五品上,称保颐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 保安大夫

    医官阶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榷易使置,后定为正七品。金朝置为太医官二十五阶第五阶,正五品中。元朝沿置,为太医散官十五阶第三阶,正四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

  • 黄藏署令丞

    官名。晋始置中黄藏令,属少府,掌皇室币帛金银诸货物。北齐置黄藏署,有令丞为正副主官,属太府寺,隋沿置黄藏,始为国库之一,黄藏署令丞所掌职务则不详。

  • 讲学

    官立学校。北魏孝文帝时西兖州刺史高佑仿郡国太学,于所属县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