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厂统辖总管
官名。清代太仆寺所辖有两翼马厂。左翼马厂设于独石口外都石山之北,右翼马厂设于山西大同边外丰镇厅境。设统辖总管一人,统领左右二翼。其下有总管二人,翼长四人,协领十人,副协领十二人,分领左右翼各马厂。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议准,两翼马厂共设副管一人,左右翼轮设;防御二人,骁骑校三人,其中有一人轮设,与副管不并置。护军校八人,护军三百十四人,专司捕盗及供差遣。
官名。清代太仆寺所辖有两翼马厂。左翼马厂设于独石口外都石山之北,右翼马厂设于山西大同边外丰镇厅境。设统辖总管一人,统领左右二翼。其下有总管二人,翼长四人,协领十人,副协领十二人,分领左右翼各马厂。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议准,两翼马厂共设副管一人,左右翼轮设;防御二人,骁骑校三人,其中有一人轮设,与副管不并置。护军校八人,护军三百十四人,专司捕盗及供差遣。
地方官州牧、太守与县令、长的任用,有时对其任用多有条格作具体限制。如西魏大统十年(公元544年)以至北周, 则有六条之制,凡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参见“六条课太守县令法”。
官名。战国置。县级行政机构佐官,掌一县军事,逐捕盗贼。秦汉沿置,大县设左、右尉,小县多为一人,都城所在县或设多人。秩四百石至二百石,由中央任命。自有治所主要属吏有尉史、尉从佐。三国魏同。晋以后,京师畿
“小宾部下大夫”的省称。
官名。清朝福建船政长官。同治五年(1866)置。一人,特简。初为钦差大臣,正二品,光绪四年(1878)后,曾数次由地方巡抚、总督、将军等兼任,品秩不定。掌理福州船政局轮船制造事宜。
官名。殷朝始置。西周沿置。掌邑的行政长官。《殷虚文字外编》第三四片: “癸酉卜,王贞,自今癸酉至于乙酉,邑人其见方印不其见方执,一月。”官名。西周时置,为乡遂组织中乡的长官,见《师䢅鼎》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置太傅一人辅王,导王以善,礼如师,不臣。成帝改太傅曰傅,俸二千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简称“四川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四川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四川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
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掌军械事务。军一级设总军械官,镇一级设正军械官,标一级设副军械官。
官名。周朝置。主管教授国子舞蹈。《礼记·王制》: “凡入学以齿。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都者以告于大乐正。”郑玄注: “大胥、小胥、皆乐官属也。”《周礼》春官有“大胥”,“中士四人”,“掌学
官名。即“精膳清吏司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