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称“可”。谓皇帝允准上奏之事。
官名。宋太祖乾德四年(966)置,以朝官充任。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又分置各案推官或巡官,以京朝官充任,掌管诸案事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皆废。官名。见“三部判官”。
官名。春秋时齐国野鄙中的遂以三乡为县,置县帅以管理之。参见“乡帅”。
见左、右巡使。
散阶称号。清朝武职正四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绿营者正四品封明威将军,乾隆二十年(1755)改昭武大夫,属八旗者正四品封中宪大夫。三十二年,统一为昭武大夫。五十一年,改此称,遂为定制。官名。清置,清代武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戎隶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一员,以学士年高者为之,掌判院事。
代行大司马之职,主武事,掌征伐。《后汉书·宗室四王三侯列传》:“乃拜光武行大司马,持节过河。”参看“大司马”条。
官名。曲氏高昌国诸城的长官。每城遣司马、侍郎相监检校,名为城令。下设户曹、水曹、田曹等。
即“伊齐辖喇哈番”。官名,这是满语的音译,也译作“一齐下喇哈番”和“伊齐辖喇哈番”,汉名为“郎中”。详“一齐下喇哈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