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唐朝少府监织染方署长官,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去方字。参见“织染令”。
官名。北宋诸王宫宗学置,徽宗崇宁元年(1102)改宗子博士。南宋高宗绍兴四年(1134),复旧名,正八品。宁宗嘉定七年(1214),改宗学博士。
内侍官名。宋初置,后属入内内侍省。神宗元丰(1078 -1085)改制,定为从八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内侍官名,改为供奉官。官名。宋代内侍省、入内内侍省皆置此官,掌内侍供奉。见《宋史·职官六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璧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合称。隋朝陇右牧所属军马署,每牧置仪同及尉、大都督、帅都督等员。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 设农商部,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 分设农工,实业两部。农工部以总长、次长为正副长官。下设参事、秘书,部内组织除参事厅、秘书处外,分设总务厅及农林
官名。①清朝内务府会计司之职官。额设六人。佐郎中理司事。②清末学部会计司之职官。额设二人。佐郎中理司事。
官名。①元朝僧官。掌理佛教事务。世祖时,设总统所管领各地佛教之事。武宗至大四年(1311)二月,罢总统所,僧人诉讼统归有司。② 清朝八旗军制中属禁卫军各营之长官。如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火器营、
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记大过和记过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三等。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前规定,公务员考绩总成绩列第五等者得受记过处分。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七年(1374)于广西庆远府(治所在今广西宜山县)置,设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正九品,掌购买当地少数民族所养马匹。后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