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部员
官类名。辛亥革命后中央各部中除普通部员与技术部员外,复因工作上的特殊需要,设有各种特别部员。南京临时政府时期设置情况不详,北洋政府成立后,定编纂、视察、视学为特别部员,设置与否及员额多寡,视各部情形而定。国民党政府时期亦于某些部置视察、督察、督学等。
官类名。辛亥革命后中央各部中除普通部员与技术部员外,复因工作上的特殊需要,设有各种特别部员。南京临时政府时期设置情况不详,北洋政府成立后,定编纂、视察、视学为特别部员,设置与否及员额多寡,视各部情形而定。国民党政府时期亦于某些部置视察、督察、督学等。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掌市政治安、校定度量衡及物价等。后世多沿置,隋以后无。
官名。北齐度支尚书所属有仓部曹,“掌诸仓帐出入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科举考试场所。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以考功员外郎望轻,移于礼部,以侍郎主其事。宋仁宗以前,借用太常寺、国子监或武成王庙为考场。宋徽宗崇宁 (1102—1106) 至政和 (1111—1118)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卢龙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卢龙监”。
官名,大鸿胪属官。《汉书·平当传》:“当少为大行治礼丞,功次补大鸿胪文学。”《后汉书·百官二·大鸿胪》:“及郡国上计,匡四方来,亦属焉。”注:“《汉官》曰:员吏五十五人,其六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学六
官署名。民国初置,附设于平政院,但独立行使其职务。其职权有三:1、于人民未陈诉之事件,得依《行政诉讼条例》之规定,向平政院提起行政诉讼;2、依《纠弹条例》纠弹行政官吏的违反宪法、行贿受贿、滥用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京畿卫戍司令部”。
宋朝干办公事省称。参见“干办公事”。官名。宋朝制度,凡大都督府、制置使、宣谕使,都设干办官,或干办公事,以备差遣,无定员。见《文献通考·职官十六》。
官名。明宣德初年,选书法优良之中书舍人于内阁西小房办公,专掌书办制敕、诏书、诰命、册表、题奏等一应机密文书及各王府敕符底簿之事,故称其办公处曰西制敕房,中书舍人日内阁制敕房中书舍人,简称制敕房舍人,仍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为管理奚六部的最高官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