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三国吴置,掌占候之事。孙皓时陈训曾任此职,见《晋书·艺术传》。
官名,为公府掾和公府属的合称。泛指诸公府中各曹的正副长官。正长官称掾副长官称属。东曹掾和西曹掾俸比四百石,其余各曹掾俸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见《后汉书·百官一》,参看“公府曹”条。
官名,西汉置,为虎贲校尉之副,佐校尉,掌文书。俸六百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参看“虎贲校尉”条。
官名。明太祖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置,正五品,以宦官充任,掌司皇宫各门晨昏启闭,关防出入。后改称门正。
不可召致的贤臣。《孟子·公孙丑下》:“故将大有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谋焉,则就之。”《后汉书·杨秉传》:“夫明王之世,必有不召之臣,圣朝弘养,宜用优游之礼。”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墓大夫(下大夫)一人,中士八人,掌治墓地。北周仿《周礼》之制,置掌墓中士,正二命;掌墓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夏采下大夫。
即“南大王院”。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置,正九品,掌举行学规。凡诸生违规矩,施以五等之罚。
即“尚书右选”。尚书右选郎中的简称。见“尚书右选郎中”。
爵名。①周天子所命,又称“元士”。位同诸侯国家的下大夫。《国语·鲁语下》“列士之妻加以朝服。”韦昭注:“列士,元士也。”②诸侯国君所命,同“上士”。《左传·哀公十一年》:“吴将伐齐,越小率其众以朝焉,